武汉庙会年味浓 特色农产品备受青睐******
(新春走基层)武汉庙会年味浓 特色农产品备受青睐
中新网武汉1月16日电 (武一力 黄立 彭辉)“嘿呦,嘿哟……”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茅庙集古街“打糍粑”摊铺前,吸引众多市民观看。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咸丰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同心贺新春”兔年茅庙集庙会16日开市。
图为市民游客在茅庙集庙会购置年货 徐一帆 摄本次庙会开展了唱南戏、写春联、展非遗文化等系列活动。同时,现场设立了百余家美食展销区及制作区,板鸭、腊猪蹄、柴火豆腐、糯米圆子等特色土味农产品备受青睐。
在“炸翻散”摊铺,手艺人许维桥把擀好的面饼切成长方形面片,用刀在上面划一道小口,再将面片的一头从小口中翻过去,最后放入油锅炸至金黄。“这是许多湖北人必备的传统年货。‘翻散’有着‘翻身’的寓意,辞旧迎新,展望未来。”他说。
图为“同心贺新春”兔年茅庙集庙会上的美食展销及制作区 徐一帆 摄本次庙会特设柏泉街腊味产品区,多家本土正宗腊味厂家云集。“来十斤腊肉!”武汉市东西湖区市民胡飞燕表示,腊味就是“年味”。
图为市民游客在茅庙集庙会上购买鲜花 徐一帆 摄茅庙集庙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精准“承包”市民全方位年货购置需求,并通过一系列互动体验的民俗活动、美食促销,让大家在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中喜迎新春佳节。(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