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青藏高原“谈恋爱”?这位青年科学家与冰川“共舞”******
编者按:“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每每听见这首歌曲,人们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火车驶向美丽的青藏高原的景象。洁白的冰川、巍峨的高山、多样的植被,无不令人心之向往。在青藏高原做科研是什么样的感受?《科普中国繁星追梦》栏目采访了三位来自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的青年科学家,一起听他们讲述那来自远古的呼唤,看清青藏高原“家底”。
“这好像是一种产生恋爱的感觉”
对于张强弓研究员来说
在青藏高原做科研
足以让他怦然心动
作为一名研究冰川的青年科学家
他长期在海拔5400米以上的地方
与冰川“共舞”
那是研究岩石、植被等领域的科学家们
步伐的终点
却是他的起点
张强弓介绍
冰川是气候的产物
无论是气候变暖、变干
还是变冷、变湿
它都会用外观的变化和运动
指示气候
同时冰川也是大气的“记录者”
大气的干湿沉降
会一年又一年沉淀累积
如树木的年轮一般
通过钻取冰川的冰芯
能够分析层层指标
从而得知过去的大气环境变化
冰川
就像是一座“档案馆”
站在“世界屋脊”的张强弓
正沿着前辈科学家的足迹
翻开冰川所留下的
一段段“记忆”
“拼凑”出远古的信息
出品人
杨 谷
总监制
宋乐永
总策划
战 钊 宋雅娟
导 演
蔡 琳
拍 摄
刘晓倩
制 作
光明网科普事业部
联合出品
中国科协科普部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光明网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